美国驻香港及澳门总领事唐伟康承认,“一国两制”在香港运作良好。英中贸易协会主席、怡和集团执行董事詹姆斯·沙逊勋爵日前表示:“今天的香港,超出了20年前人们的期望。”
“香港正经历有史以来最民主的时代”
香港特区政府在一份资料里这样写道:“如果说有一种可以定义香港人的意识形态,那一定就是法治。”
回归后,《香港回归条例》一通过,原有的600多条法律除少数几条需要修改,都可过渡为特别行政区法律,香港的法律制度以最快速度被延续。
回归后,香港居民所珍视的法治、自由、公正、廉洁等核心价值仍然广受尊崇。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6年至2017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香港司法独立在全球实行普通法的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三,在亚洲排名第一。世界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香港“法治水平”一项的全球排名,从1996年的60多位大幅跃升到2015年的第11位。
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说:“回归后,香港特区普通法制度、法治和司法独立,全部得以维持,基本法发挥了基石作用,给予市民极大的信心。”
在港英时期,香港被称为“有自由没民主”。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原院长王振民说:“在英国统治香港的156年时间里,香港总督由英国政府指派,港英政府高官也基本上由英国人担任,英国政府还向香港派驻政治顾问。1997年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完全由香港永久居民组成,中国政府不派任何内地人员到特区政府任职。香港享有的这些高度自治权是前所未有的,很多方面超过了联邦制国家之下各组成邦所能享有的自治权。”香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说:“回归以前的绝大部分时间,港英政府从来不全力推行民主,相当一段时间香港的立法机构代表都是港督委任的,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对于管治更有利。而回归以后,从第一届特区立法会开始,议员都是由选举产生。”
回归后,香港居民享有了前所未有的民主权利,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制度的民主程度越来越高。在每5年一个轮回的选举周期内,香港至少举行5场大的选举,每一场选举都是依法有序进行。立法会地区直选议席从第一届占1/3的20席,增加至第三届的半数30席。立法会议席由60席增至70席;选举行政长官的选举委员会委员由800人增至1200人。2016年,220万名选民在立法会选举中投票,投票率58%,创下香港自1997年以来登记选民人数、投票人数和投票率最高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