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依据国情解决民族问题的伟大创举。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漫长历史演进中,各民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
自成立伊始,中国共产党就提出了对民族问题的主张。历经革命战争年代的战火淬炼,我们党不断加深对国情的认识,对解决民族问题的思考日趋成熟,创造性地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杨圣敏说,民族区域自治实现了国家集中统一和各民族自主平等的结合,实现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族自治地方具体实际的结合,达成了统一与自治密不可分的和谐关系,有效维护了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团结稳定。
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彰显了中国共产党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信心与定力。
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来,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项政策措施的有力保障下,以主人翁姿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各方面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也积累了宝贵经验。70年实践充分表明,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向世人展示了中国共产党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坚定自信。
新形势下,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关键在于加快民族地区发展。
2014年金秋,北京。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落实好,关键是帮助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缩短“差距”、补齐“短板”,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把这项制度贯彻好落实好的必然选择。
“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最大限度改善民生,让各族群众都过上好日子,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永葆生命力之所在,也是这一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的前提条件。”民族区域自治法专家敖俊德说。
民族发展的“中国速度”——民族区域自治以其旺盛的制度生命力,创造了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奇迹
翻开宪法,“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的庄严宣示,动人心弦。只有知道在解放前,绝大多数民族地区生产力水平极度低下,一些地区仍在“刀耕火种”这样一段灰暗的过去,才能深刻明白这句话所承载的分量,才能深切感受民族区域自治带来的发展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