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里约奥运会出现极具争议的一幕:预赛中交接棒失误的美国女子4×100米接力队,申诉后获准单独重赛,并跑出41秒76的成绩,从而挤掉了中国队,晋级最后的决赛。

这是奥运历史上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美国队利用了规则。但不可否认的是,美国队在田径赛的话语权和强大影响力也影响了最终的申诉结果。那么,中国如何才能加强自己在各单项协会里的话语权,为自己赢得更加公平的环境呢?记者采访了武汉大学国际关系专家、长江学者、体育法专业博导汪习根教授,他从自己的角度解读了这个问题。
感到“受屈”就应该维权
“我们身处一个权利的时代,一个权利备受关注和尊重的时代”,汪习根说,在对抗性较强的体育竞技圈,权利尤其受到法律保护。
汪习根去年曾造访设在瑞士洛桑的国际体育仲裁院,“为体现公正性和独立性,这个仲裁院并不附属于奥运会,早就独立出来,但在奥运会期间,会设特别仲裁厅,迅速做出决定,我不确定中国田径选手有没有提起过申诉?”
他建议,感到“受屈”的选手就应该通过申诉维权。不过,在这次争议判罚中,中国队也提出了申诉,但中国队的两次申诉都被驳回了。
对此,汪教授说,在一些中国弱势甚至参与度不够的一些体育项目上,对于中国掌握裁判规则,西方人是存疑的,这并非完全是偏见,因为毕竟任何一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组织或机构,选出的发声者,一定是公认的权威人物。
国际体育组织总部九成在欧美
“总的来说,在国际体育机构担任重要职务的中国人,还是不如西方大国多”,汪习根说,因为奥运会的兴起不是来自东方,西方国家占有先机,同时这也和国家国力和综合实力有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体育舞台的管理层和决策层多被西方国家所占据,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度与话语权偏少,更别提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据统计,国际体育组织总部90%在欧洲和北美,其负责人60%以上来自欧美,可以说当前国际体育的总秩序和总规则的制定者主要是西方国家。他们对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具备优势的体育项目,如羽毛球、乒乓球等,在规则掌握尺度方面带有明显的遏制挤压倾向。
在28个奥运会项目国际单项体育组织中,我国仅有30多人在10多个单项体育组织中任职。而且在任人员年龄老化,55岁以上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在国际奥委会、国际田联、国际排联、国际泳联和亚奥理事会等重要组织中的执委,均已经或行将退居二线。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国体育在国际舞台上的话语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