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延伸至乡镇,在县级以上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选择1至2家乡镇卫生院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试点工作;监测哨点医院年内全部实现食源性疾病网络报告。扩大食源性疾病监测范围。推进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用好互联网、大数据,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与会商研判,为风险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和绿色导向,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农产品。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不断提高“三品一标”的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大幅提高“三品一标”认定面积比重,加强“三品一标”证后监管,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推介活动,提高“三品一标”品牌影响力、公信力和市场占有率。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均应追究到人,并向社会公开被处罚人的信息。建立健全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控制产品风险和社会风险,保障公众知情权。
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统一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实行综合执法的地方,要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大力推进茶叶、水果、蔬菜、禽蛋等农产品企业(合作社)开展追溯体系建设。
加强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建设
鼓励发展食品检验检测产业、促进检验检测与食品产业发展深入融合,为食品安全提供社会化服务。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以科技项目为依托,支持省内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及技术成果转化项目1至2项。
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加强食品安全新闻宣传,做好舆论监督,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推动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餐馆;积极探索使用新媒体、新手段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传播(省科协负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教育。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项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保证监管工作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支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