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这位媒体朋友提如何处理这样的矛盾,就是需要制定核安全法,提升法律效力,依法保障核安全,消除人们的顾虑或者减少人们的顾虑。制定核安全法也是履行我国对国际上的承诺。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核安全峰会上明确提出,我国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扎实推进核安全工作法制化,这也是中央的一个方针。核安全立法已经纳入立法规划,由环资委负责提请审议,现在正在进程当中,感谢媒体对核安全法制定的关注,也希望今后能多参与核安全法征求意见,多给我们提建议。
[人民日报、人民网、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的问题是关于民法典的。这几年社会高度关注民法典的编纂。民法典对保护私权利和完善市场经济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在民法典的编纂过程当中,这几年经历了几起几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我们要完成民法典的编纂。在今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傅莹也提到,今年我们会完成民法总则的编纂,预期6月份会提交常委会审议。我想请问的是,我们在这个民法典的编纂过程当中为什么要分开编纂?我们编纂民法典的难点在哪里?是怎样一种考虑?另外,一部完整的民法典编纂是否已经有了一个时间表?谢谢。
[王胜明]:
民法典是公民日常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规范,老百姓有哪些人身财产权利、企业怎么开展经营活动,基本的规矩都在民法典。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部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措施。这项工作有关部门主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抓紧进行,路线图是力争今年按照程序提请常委会审议民法总则,民法总则通过后再进一步推进编纂民法典的其他工作。
刚才你问到民法典的编纂为什么不一气呵成,而是分编一步一步走。我想到大概十年前,常委会在审议物权法时,关于常委会为什么要先审议物权法。主要考虑到编纂民法典涉及面广、工作量大。2002年常委会初次审议民法草案,那个稿子大概有1200多条,现在我们通过的法律最多的条文数是刑法和合同法,也就是400多条。1200多条还不是最后出台的条文数,1200多条也是目前法律条文数最多的三倍以上。所以,民法典的工作涉及面非常广,内容非常复杂,体量也很大,工作量也很大,常委会审议所需的时间也非常长,工作量也非常大。民法典编纂工作在我国几起几落,但不断向前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事法律制度逐步完善,对这次编纂,我充满信心,相信不远的将来就会成功面世,谢谢。
[瞭望周刊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们知道立法法中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不得与宪法、法律等相抵触,但是我们看到现在全国不少地方都在针对汽车等出台限行的规定,尤其是个别的地方甚至还想把限行的时间和范围还要扩大。我的问题是,这是否与立法法中规定的不得超越权限相违背?这是否已经超越了权限?另外,地方的立法如何能够不任性?再请问,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在什么情况下会启动这种适用性的备案审查?谢谢。
[郑淑娜]:
这实际上是代表老百姓提出的问题,感谢您提出的问题,我来回答。关于各地方规定限行的问题,我也想介绍点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国务院提交议案以后,常委会在审议的过程当中,议案当中也规定了限行限购的措施,在常委会审议过程当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是不是侵犯了公民的权利,你也可以注意到,后来大气污染防治法在这个方面作了一些修改,删去了现行的规定。主要考虑是,第一、这个规定涉及公民财产权的行使,应当慎重。第二,就是解决机动车的污染也可以通过提高油品质量、提高用车成本这些方式来解决。第三,这个规定是授权了省级政府规定限行范围太大,政府行使这个权力未必合适,很可能分割统一市场。第四个理由是社会成本高、群众意见大,两次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反对限行的有很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