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它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相关原则,即进行仲裁的前提,是必须穷尽所有的政治和外交手段,而实际上中菲之间在南海问题上曾保持着沟通。菲律宾事先没跟中国有任何沟通,就一纸诉状递到仲裁庭,这是别有用心。
五问: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如何形成?都有谁?
再来认识一下前文所描述的“黑哨”,即所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
国际海洋法法庭时任庭长柳井俊二在接受菲律宾2013年1月强行提出的仲裁案后,于当年5月组成由五名专业人士组成的仲裁庭。根据仲裁庭书记处公布的消息,五人临时仲裁庭包括:
菲律宾方面指派国际海洋法法庭现任法官、德国人吕迪格·沃尔夫鲁姆在仲裁庭中代表菲律宾;由于中方不参与仲裁,因此剩余4人均由柳井俊二指派。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柳井俊二到底是什么来头?
柳井俊二现年79岁,在日本外交部门工作40多年,曾任日本外务省次官和驻美大使,2005年成为国际海洋法庭法官,2011年至2014年担任国际海洋法庭庭长。
柳井被认为是日本右翼鹰派人物的代表,是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核心智囊,是日本推进修宪和加强美日军事同盟的法律推手。
此人出任庭长,裁判官由他任命,仲裁庭的公正性可想而知。
六问:中国不承认不执行裁决结果,是否违反了国际法?
中国不接受、不参与,恰恰是依法行事。
重要的道理再说一遍。南海问题包含两个层面的争议:一是主权和领土争端,二是海洋权利争端,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只对后者有裁决权。中国已于2006年根据《公约》作出排除性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等方面的争议排除在《公约》规定的第三方争端解决程序之外。换句话说,国际仲裁庭对南海争议无管辖权。所谓中国违反国际法的说法,不攻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