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寿被禁给大股东财务资助
保监会11日发布监管函,指出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人寿”)在“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内部审计、考核激励等方面存在问题。
文件指出,2017年3月9日至4月15日,保监会对上海人寿进行了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发现上海人寿存在董事会运作不规范、独立董事制度缺失,管理不规范、高级管理人员免职未按时报备、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薪酬管理不合规、内部审计管理不到位等六方面问题。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上海人寿在公司治理运作方面存在问题,公司未建立面向董事的信息报送相关制度、董事会决议存在超出报告期限报送保监会、独立董事未亲自参加董事会时未尽到书面提示义务等问题。
此外,上海人寿没有单独建立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及独立董事考核评价机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性声明也未按期报告保监会,高级管理人员免职也没有按时报备。
在内部管控方面上,上海人寿也存在一定问题,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薪酬管理不合规,在内部审计管理也做的不到位,没有对董事会秘书进行离职审计等等。
对此,保监会表示,上海人寿应当高度重视公司治理评估发现的问题,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书面上报。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保监会表示,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禁止上海人寿保险直接或间接与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开展交易。
经济导报记者发现,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在上海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0.83亿元,主要营运基地设于上海,主营业务涉及金融投资、房地产开发、能源开发、医疗产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览海集团是上海人寿的第一大股东。
保监会禁止的关联方交易包括: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并且,保监会表示6个月期满起,还有3个月的观察期。观察期内,保监会将对此项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珠江人寿“三会一层”
运作问题多
对于珠江人寿,保监会在下发的监管函中指出“三会一层”运作以及内部管控两方面的问题。作为惩罚,保监会提出,自该监管函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禁止珠江人寿直接或间接与关联方开展提供借款等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