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理措施
(一)2016年12月12日,黄冈市环境监察支队对稳健公司下达《关于稳健医疗(黄冈)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黄环监察函〔2016〕195号),责令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将北边厂区生活污水接入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二)2016年12月底前,确定在线监测运维单位,与整体项目一并验收,站房安装门禁系统,密码和钥匙等不再由企业掌握。同日,对稳健公司负责环保工作的总工程师(副总级)周荣洪进行了约谈。
(三)12月13日,稳健公司发出了《关于对污水运营设施监管问题的处罚通告》(黄稳字〔2016〕17号),对周荣洪总工程师作为公司监管方,没有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环保问题,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进行全厂通报批评,并扣发2个月的绩效工资。
稳健医疗自曝七次环保违法违规
稳健医疗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多次受到环保局、食药监局、海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部门、市场稽查局的处罚。稳健医疗在招股书中公开的相关违法违规情况,就已达七次之多。
(一)2013年11月19日,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黄环罚告【2013】01号):黄冈稳健2013年8月27日生产废水超标排放,拟对黄冈稳健作出罚款 76,759.20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日,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黄环限改字【2013】010号)。
(二)2013年11月4日,湖北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湖北省2013年挂牌督办环境违法企业的通知》:崇阳稳健存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环保问题。责成崇阳县人民政府:(1)责令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内容,确保治污设施运行正常,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2)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2013年11月19日,崇阳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崇环罚决字【2013016】号):崇阳稳健自受托经营青山污水厂以来,存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环保问题,对崇阳稳健作出立即停止排放一切水污染物,共处人民币10万元的罚款。崇阳稳健按时缴清了上述罚款。
2014年5月26日,咸宁市环保局出具《咸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咸环罚字【2014】016号):崇阳稳健水污染物浓度超过排放标准,决定对崇阳稳健作出罚款 172,681.5元的行政处罚。崇阳稳健按时缴清了上述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