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认为,对于央企,集团公司层面必须绝对控股,更不用说垄断行业。联通样本的价值在于,它既是大型央企,又是垄断行业,但是国有资本从绝对控股降到了相对控股,这无疑为未来推进混改撑开了一个空间,今后的混改至少是可以在这个空间做下去了。”周放生说。
有声音认为,联通混改后,其国有股份总计占比依然超过50%,因此在重大决策上,国有股可能容易成为“一致行动人”。对此,周放生表示,这不完全准确。原因在于,不同国有资本之间可能是“一致行动人”,也可能不是“一致行动人”。联通混改的这次股权设计,是有其用意的,即避开了舆论的各种置疑,从结果上看,既做到了改革又做到了平衡。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周绍朋认为,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乃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进程当中的一个历史性的制度,没有这个制度的建设,也就相当于没有改革的根基。“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从另一角度看,也就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周绍朋表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陈小洪从组织结构的角度,肯定了联通混改的突破意义。他认为,央企内部向来存在着结构林立、资源很难有效整合的问题。如果此次混改还是只像以往,从集团下面切下一小块“蛋糕”来做,可能最后的意义不大。联通混改的魄力在于,选择了集团下面最核心的资产和公司来动刀,红筹股都装在了这里。“我认为,只要联通想明白,战略投资者不是‘外面的人’,混改最终会有利于将来组织结构整体的完善。”陈小洪说。
陈小洪同时强调了监管的问题。他表示,电信行业的监管跟别的行业不太一样的地方在于,它是一种反垄断政策、普遍服务、产业政策相结合的监管,监管过程中要评估不同的东西。在美国,有反垄断委员会, 有司法部,有FCC(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等机构共同构成监管的体系。对于中国而言,这里面还存着比较大的探索空间。
联通的初衷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吕延杰教授是此次混改的主体——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吕延杰在闭门会上表示,寻求差异化竞争是联通混改的初衷之一。
尽管在3G时代,联通曾经先发制人,但在4G市场的表现上,中国联通已经大大落后于中国移动。到2017年上半年,中国移动的4G用户数是联通的4.3倍,固定宽带用户数是联通的1.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