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家纺城还打算将2119万元IPO募集资金投向“布艺之窗”电商服务平台项目,项目建成后,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代理进出口报关及提供国外订单佣金收入、样品展示收入、广告宣传推广收入、品牌摊位费收入及会员费收入。据海宁家纺城测算,该项目投产后财务净现值(税后为1481.37万元,年均净利润856.78万元,项目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5.28%,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5.37年。
资产负债率远超行业平均值
在海宁家纺城批量“卖房”的背后,是公司负债水平的居高不下。截至2017年6月30日,海宁家纺城的负债总额为7.73亿元,合并报表下的资产负债率68.06%,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为1.11倍;2014-2016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2.14%、78.53%和71.2%,而可比公司的同期平均值为52.9%、52.8%和42.43%。
不过,负债水平的高企并未影响海宁家纺城对股东们的回报。2015年9月,海宁家纺城决定以送红股形式增发2000万股,每股1元,公司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2亿元;2016年3月10日,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合计派现1200万元。
未将第一大股东宏达控股认定为控股股东
中国网财经记者还注意到,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海宁家纺城的第一大股东是宏达控股集团,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4200万股,持股比例35%;还能供销社、产业基地公司分别位列公司的第二和第三大公司,持股比例25%和22.5%。值得一提的是,宏达控股集团是A股上市公司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然而,海宁家纺城的实际控制人并非宏达控股集团,而是由产业基地公司和海宁供销社共同控制,双方合计持股47.50%,其中产业基地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许村管委会;而持股35%的宏达控股集团和持股5.76%的亿众投资,仅被海宁家纺城在招股书中描述为“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值得一提的是,宏达控股这位“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其锁定期承诺期限为36个月,而亿众投资仅有12个月。
证监会发审委曾反馈意见中指出,“请海宁家纺城进一步说明未将宏达控股集团认定为控股股东的依据和合理性及宏达控股集团的锁定承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