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公司报告期内上述三次利润分配,公司境内股东应取得的股息或红利,已由公司向相应股东派发完毕;H股股东应取得股息或红利,公司已按照上述代理协议向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支付完毕并由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进行派发。
2017年3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暂不分配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利润及暂不宣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末期股息的议案》,该议案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7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并生效。该议案决定为积极推进并保证公司顺利如期在A股上市发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拟暂不分配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利润、暂不宣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末期股息,并计入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待本公司A股上市发行工作完成后,由A股上市发行后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届时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于公司A股上市发行后最近一期可派发时间,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派发股息。
曾因非法占用海域被罚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7年3月31日,报告期内本公司受到的金额超过10万元的行政处罚事项如下:
沧州矿石公司的行政处罚。根据沧州市海洋局于2015年6月2日下发的沧海执处罚[2015]01号《沧州市海洋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矿石公司自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在黄骅港散货港区航道南侧、黄骅港神华煤炭码头北围堰北侧海域,因未经海洋主管部门批准占用海域、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海洋主管部门核准修建黄骅港散货港区矿石码头工程一期扩建(辅助)工程,被处以责令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及返款人民币32.71万元的行政处罚。沧州矿石公司已于2015年6月12日缴纳了上述罚款。
根据沧州市海洋局于2015年8月9日出具的《证明》,沧州矿石公司的上述行为已整改完毕,罚款也已足额缴纳,沧州矿石公司的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高管违法任职IPO曾中止审核
据财经网报道,早在2007年,秦皇岛港就已开始谋划上市未能成功。2010年年初,河北港口集团宣布重启秦皇岛港上市程序,主承销商为中金公司,计划发行14亿股、融资50亿元人民币,力争2010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当时公司的董事长黄建华在当年8月接受媒体采访时也确认了秦港股份的上市计划,称相关资料已上报证监会,由于正处于静默期,未透露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