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中国高科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其中显示,中国高科于2015年7月份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未披露关联方交易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被立案调查。5月9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证监会认为中国高科与其子公司之间与武汉天馨、武汉天赐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认为中国高科及相关高管的申辩理由不能成立,对中国高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除此之外,证监会还对中国高科时任董事长、总裁、董秘等多位高管进行了警告处分并分别处以3-30万元的罚款。
据某法律人士介绍,原则上,凡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都视为重大违法行为。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依法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并能够依法作出合理说明的除外。也即,如中国高科希望银监会批准其受让方正东亚信托的股权,则需证监会方面出具说明函,才有可能通关。
对此,《证券日报》记者致电中国高科,公司方面对上述情况予以证实。据公司人士表示,此次终止交易,主要是由于中国高科在5月份遭遇的行政处罚,导致其不再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受让信托公司股权条件。近期,公司未有继续谋求信托公司股份或信托牌照的计划。
对于此次股权交易事项的终止,方正集团对中国高科出具了《关于股东承诺履行的说明函》。函中表示,2011年方正集团成为中国高科第一大股东时,曾做出有关“待相关条件成熟时,择机将内部优质资产注入,做大做强上市公司”的承诺。鉴于上述延期事由,方正集团将尽快完成业务梳理及资产整合,积极推进股东承诺的履行,并将在三年内另行选择优质资产注入,做大做强上市公司。
方正东亚信托股权更迭不断
在中国高科三年的默默等待中,彼时的方正东亚信托,如今已在股权更迭后更名为“国通信托”,其公司董事长亦由方正集团副总裁李胜利变更为武汉金控副总冯鹏熙,方正集团的身影已逐渐淡出。
公开信息显示,方正东亚信托于2010年11月份正式开始运营,大股东方正集团持有方正东亚信托70.01%的股权。然而,自2013年开始,方正集团便欲转让方正东亚信托的股权。2014年8月份,方正集团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将方正东亚信托12.5%股权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57982.85万元。
除方正集团持有的70.01%股权外,彼时东亚银行持股19.99%,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均表示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然而,方正集团在转让时提出多项条件,其中要求意向受让方需为存续10年以上的境内企业法人。东亚银行不满足“境内企业法人”条件,而经发投集团则因成立时间不足10年,均不满足受让条件。最终,该部分股权由中国高科以挂牌价原价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