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通信2011年至2016年毛利率分别为36.68%、36.82%、33.54%、30.22%、25.66%、20.52%。毛利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纵横通信曾于2015年申请IPO,但最终被否。在2015年06月12日召开的证监会主板发审委工作会议及创业板发审委召开的工作会议中,总共12家IPO公司首发申请获得通过,只有纵横通信被否。
中国经济网记者试图联系纵横通信,截至发稿,采访邮件暂未收到回复。
专注通信网络技术服务
招股书显示,纵横通信全称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28日,高新技术企业。纵横通信是一家通信网络技术服务提供商,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铁塔公司等业内主要客户服务,针对大型通信基站、公共设施、住宅和商业建筑、交通网络等多种物理建筑及通信设施,提供移动通信技术和无线互联技术的系统解决方案和组网应用服务。
纵横通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苏维锋先生,苏维锋持有公司40.74%的股份,担任发行人董事长,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其他国家和地区永久居留权。
纵横通信于2017年07月25日发布最新版招股书,2017年8月10日登陆上交所,主承销商为东方花旗证券,股票简称纵横通信,股票代码603602,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000.00万股,公开发行股数2,00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0,36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26,536.51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各投资项目的名称、投资额、建设期及履行的备案情况如下:
1.通信网络技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项目总投资额53,661.45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26,536.51万元。
存货金额及占比较大、存货周转率大幅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引问询
据证监会2017年07月04日发布的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0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主板发审委要求纵横通信说明以下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对外采购劳务的定价方式,是否履行招投标程序,对外采购劳务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对外采购劳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是否存在关联方、潜在关联方或者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者供垫费用的情形;(2)为发行人提供劳务的供应商是否需要具备相关的服务资质,劳务分包工作的具体内容,劳务人员是否实际从事了需要相关业务资质才能从事的工作;(3)主要劳务采购供应商的基本情况,报告期内为发行人提供劳务的具体情况,为发行人提供劳务占其同类业务的比例情况,是否存在专门为发行人提供劳务服务的供应商;(4)发行人及主要股东、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是否与劳务采购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说明核查的过程,依据及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