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美赛达如果上市失败,则具体分配顺序为:优先级份额收益(达到年化收益率10%/年)+优先级份额本金→劣后级份额本金→剩余收益全部作为劣后级份额收益。
优先级份额收益拟定每年度分配一次,其他收益在“信达新兴资产美赛达项目”投资目的实现(上市并购完成且将计划财产变现)时分配;劣后级份额收益在项目投资目的实现(上市并购完成且将计划财产变现)时一次性分配。
投资者还出具了一份据称由信达新兴资产提供的美赛达尽调报告,个中数据显示了该公司良好的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并指出2家上市公司都有强烈收购意愿。当年11月27日,“信达新兴资产美赛达项目”正式成立,最终规模为2.392亿元,其余情况与上述材料基本一致。一切看上去都很美好,直到2015年一则重大事项临时公告的发布,打破了表面上的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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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二:2015年底,第一次付息违约
按照合同约定,融资方美赛达应该在第一期委托贷款发放满2015年11月26日前(含26日),支付“信达新兴资产美赛达项目”第二笔委贷利息,共计1858.1万元。不过到了这一天,投资人没有收到美赛达付息的通知,反而在11月27日等来了信达新兴资产对该项目的重大事项临时公告——截至利息到期日,融资方仍未将该笔委贷存入信达新兴资产的指定账户,已构成违约。
在这则公告中,信达新兴资产表示,在收到美赛达《支付利息通知函》回函并明确表示无法按时支付利息后,立即与其就付息事宜进行了沟通;同时,向项目投资顾问北京和达开元投资发函,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美赛达短期信用风险。不过从后续进展来看,这些“沟通”、“措施”都没有产生实际作用。
回顾整个事件,这里似乎是风暴的源头,只是绝大部分投资者都没有回过神来。另一位投资者严先生(化名)表示,多数人一开始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且考虑到信达新兴资产背后母公司的实力也都认为没必要担心,“信达(新兴资产)说他们在想办法解决问题,我们也就接受了”。
在发给“信达新兴资产美赛达项目”投资者的2015年一季度管理报告中,信达新兴资产称,已完成资产抵押、股权质押等风控手续作为放款的前提。“截至2014年12月底,美赛达将其位于东莞的研发中心研发楼共五栋,作为债权部分的抵押担保,抵押物全部为第一顺位抵押,抵押率不超过50%;融资方实际控制人庄亮、易润平及深圳市美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担保。同时,庄亮、易润平已将其持有的美赛达27.27%的股权质押到我公司名下,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