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华南地区一位互金协会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网贷行业刚兴起时,为增加信用,采取关联的操作方法比较常见。《暂行办法》出来之后,网贷平台引入具有实际担保资格的机构是鼓励的,但关联担保是明确禁止的行为。”
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敬认为,根据相关规定,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根据工商公示信息,可以认定力帆善蓉与重庆力帆是关联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该行为涉嫌变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
借款公司被隐身
7月27日,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为互金专委会)发布的“全国互联网金融阳光计划”第七周资产透明度巡查报告中,力帆善融出现在资产不透明平台名单之中。互金专委会表示,不透明是指无法从平台官网得出相关产品的确切融资企业名称,无法进而分析其他风险。
以力帆善融“供业链融资”产品041号为例,此款产品在项目详情中的表述为“借款时间有两年,远成物流占公司总业务量的60%,以借款人对远成物流的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并没有提及借款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等信息。在项目合同中,除明确借款公司名称外,上述提及的信息同样没有显示。
对此,力帆善融方面回复称,平台不直接在项目详情中指明借款公司,是出于对借款人及借款企业的信息保护。
上述华南地区互金协会人士认为,“按照互金协会制定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 个体网络借贷》规定,借款方是公司时,鉴于对借款公司的保护,不一定要把全称披露出来,但对借款企业的资质、办公地点等情况有一些披露要求。
根据《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 个体网络借贷》的规定,若借款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从业机构应披露借款人以下信息:全称或简称(脱敏处理)、注册资本、注册地址(脱敏处理)、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脱敏处理)、借款用途以及其它可披露信息。从业机构可披露借款人以下信息:股东信息(脱敏处理)、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脱敏处理)、实缴资本、办公地点(脱敏处理)、经营区域、其它可披露信息。
互金专委会认为,资产不透明司空见惯,看似是件小事,有些平台也会以“保护隐私”等理由故意不公开,但资产透明度的确是互联网金融安全的核心问题之一,资产不透明则无法分析其风险,会掩盖平台自融、虚假项目等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