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保监分局1月13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江北支公司)于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间,通过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115.99 万元。江北支公司负责人崔明君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宁波保监分局表示,人保财险江北支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 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 年修订)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该局决定对崔明君警告,并处罚款6 万元。
1月18日:人保财险永州非法虚假记载承保车辆核定载人数
湖南保监局1月18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零陵支公司珠山营销服务部PDAA2015431100000228**号保单记载,2015年7月该公司承保永州市**公共交通公司城市公交车商业车险,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为LVCD5BCB7FG0120**,核定载客27人。该公司按27座计算保费承保了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不计免赔险。经调查,该车的行驶证记载核定载人数为64人,该公司未按机动车行驶证原件记载的核定载人数承保。
湖南保监局认为,人保财险零陵支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湖南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
1月20日:人保财险独揽保监会新年头11张罚单
1月20日,保监会针对人保财险违法经营行为连发11张罚单,共涉罚金100万元。该公司主要涉及两方面问题,一是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二是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
据中国经济网了解,2015年人保财险在开展车险电话销售业务经营中,公司工作人员存在使用与事实不符表述向投保人促销的违法行为。数据显示,在保监会检查涉及的3个运营中心(共4个,占比75%)、98个坐席组(共421个,占比23.28%)中,超过35%的保单存在电话销售用语与实际不完全相符的情况,超过13%的保单存在曲解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电话销售等政策法规的情况,质检均未及时发现和纠正。
此外,2009年至今,人保财险部分分公司向总公司报送辖区内车险网销承保政策,存在网销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涉及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人保财险湖南省分公司、人保财险江苏省分公司、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人保财险杭州市分公司、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人保财险安徽省分公司、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以及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