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林森公司办公室,办案人员就发现这里与一般贸易公司的不同之处:偌大的办公区域,没有任何明显的公司标识。办案人员询问该地点是否为林森公司的时候,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肯定地回复这里不是林森,没有听说过这家公司,而办案人员敏锐的目光停留在他案头的一叠名片上,上面赫然写着“林森公司财务经理”的职务。就在这时,一个人拿着笔记本电脑和U盘,拨开办案人员就往外闯,被拦下后开始还谎称是来办事的客户,最终才承认是林森公司销售经理刘某。
确认这里就是林森公司后,办案人员赶快查找相关证据。经现场调查,办案人员得知,林森公司刚搬迁至这个地点不久,账册、销售记录等尚未进行整理,20多平方米的资料间里,数万份业务单据混杂着各种无关资料无序地堆放在一起。经过8个小时连续工作,办案人员逐页核对资料,终于翻出几百份林森公司与外商签订的真实合同与发票,这些充分证明了该公司低报价格走私进口酒水的事实。
就在办案人员进入林森公司办公地点的同时,由海关缉私民警大司带领的另一组人马也费尽周折赶到林森公司仓库。行动当日,受大雾影响,进京高速公路全线关闭。大司和同事们凌晨出发,在能见度不到20米的京津公路上艰难前行,历经6个多小时终于在行动前准时到达预定位置,顺利查扣全部涉案货物。经清点,他们共查封两个涉案仓库,查扣酒水类商品68万余瓶(箱)。而就在大司他们清点查扣货物的时候,仓库附近接连出现过数辆可疑货柜车。在后续对仓库人员的询问中得知,原来林森公司老板本来安排当日紧急运货,只是由于大雾的因素,运货车辆没能按时到达仓库。
关键书证和走私货物都已掌握,办案人员不分昼夜迅速对现有材料进行梳理,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提讯,案情迷雾被层层拨开。海关专案组分成了侦审组、北京工作组、单证组、追逃组、综合组、法制组、督察组等7个工作小组,日均工作时间超过了16个小时,梳理审查数万页涉案纸质资料,核对网银、银行卡等信息3千余件次,甄别电子数据账册数千份、电子邮件万余封。这些证据还原了林森公司及其相关公司自2015年3月成立开始,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大肆走私违法、破坏国家经济安全的犯罪事实。
林森公司销售经理刘某作为林森的初建人员,掌握着大量走私违法事实,但此人有近10年的从警经历,谙熟办案程序,有一定反侦查经验。起初刘某态度恶劣,甚至恐吓林森公司工作人员不要配合。但他没想到,办案人员这么快就把林森公司两年来的走私犯罪证据梳理出来。在铁证面前,刘某终于放弃抵抗,供述了林森公司和其自身的违法犯罪事实,为案件打开了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