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宏荣、陈桂玉夫妇是德化知名的“神雕侠侣”,其创作的瓷雕作品屡获国家级殊荣。2000年,夫妇俩携《玉兰仙子》参加上海举办的名瓷展,作品备受好评。但当他们回到德化准备扩大生产时,却发现仿制品已经“遍地开花”。
“侵权仿冒的企业不需要研发投入,不用承担失败风险,哪款畅销仿哪款,且仿制品售价往往要比原创产品低20%,不少客户在货比三家后都会转跳到价格更便宜的侵权厂家下单。”德化鼎艺陶瓷公司总经理谢锦华说。
德化县版权协会会长黄发建表示,为扭转这一不利局面,德化曾采取多种手段试图遏制企业间相互仿造行为,但随即发现,单纯依靠行政力量与行业自律的方式成本较高,而帮助企业申请专利保护的做法效果也不好。直到2001年,德化县与福建省版权局合作,对工艺陶瓷产品实施版权保护,局面才开始改观。
自那以后,德化县不断探索创新版权保护机制,逐步形成了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出台奖励措施,鼓励企业申请版权和专利;成立版权协会,就地为陶瓷企业办理版权登记;编写版权教育读物,推进版权教育进校园;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巡回法庭,建立专家智库,为陶瓷企业司法维权提供支持;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
“德化目前已经形成了保护版权的良好氛围。大家都明白,创新研发才是提升竞争力的根本。”德化顺美集团总经理郑鹏飞说。
“德化经验”能否成为中国版权保护的良方?
“中国制造业目前正向中高端转型爬坡,创新能力是一大瓶颈,而加强版权保护,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是绕不开的基础工作。”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副局长蒋达德表示,“德化经验”的成功表明,做好著作权保护工作能够有力推动产业的良性快速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赢”的局面。
业内人士认为,“德化经验”能否成为推动中国著作权保护、中国制造提质升级的一剂良方,还有赖于著作权法的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的积极推动以及全社会著作权意识的不断增强。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著作权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周慧琳表示,自1990年正式施行以来,著作权法为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增长、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但由于我国著作权保护工作起步晚、起点低,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
鉴于此,在2001年、2010年先后两次对著作权法作出修改,通过此次执法检查,检查组也听取和收集了对进一步修改完善这部法律的意见和建议。
在此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著作权法执法检查组建议,未来还应进一步加强著作权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全社会对著作权的认知度,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充分调动跨部门合作的积极性,打造高水平行政执法司法队伍,积极发挥行业组织、智库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最终形成著作权领域的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