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可了解信用信息?
“信用昆明”6月份上线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
在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方面,《方案》提出,实施行业协同和跨地区联动,鼓励各地对本行政区域内确定的诚信典型和严重失信主体,发起跨区域联合激励与惩戒,充分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作用,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评价结果互认。
同时,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要将各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昆明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等进行公开,并及时归集至“信用昆明”网站,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记者了解到,“信用昆明”体系发布制度,将于6月上线运行。
《方案》还提出,不断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产生和发布行为,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在保证独立、公正、客观前提下,鼓励有关群众团体、金融机构、征信机构、评级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将产生的“红名单”和“黑名单”信息提供政府部门参考使用。同时,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明确各类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期限,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不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
这5类行为会被联合惩戒
●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
● 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 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 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
● 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拒绝、拖延民用资源依法征用或者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进行改造,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等行为。
昆明市信用体系
建设步骤
● 到2017年底,建成昆明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联通对接;
● 到2018年,建成重点行业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与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用数据的实时共享交换,完善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社会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 到2020年,构建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协同监管为核心的信用监管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