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治理:“治标”的同时也为“治本”留出时间,最终实现标本兼治
雾霾治理非一日之功,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急于求成。在雾霾天气多发的当下,需从长计议,标本兼治。长远以治本为主,即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实现经济结构调整。近期以治标为主,应对重污染天气,采取得当的应急措施使近期大气环境质量尽快改善,达到治标效果。如在天气条件极端不利的情况下,通过预警、限行、停产等措施精准发力,使短时间内PM2.5浓度下降,重污染天气持续时间缩短,覆盖范围缩小。
“治标”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有针对性的精准措施,在雾霾问题尚不能根本好转的情况下,减少雾霾对人民群众带来的身心健康问题,同时为“治本”留出时间,最终实现标本兼治。
提前预警机制:要用大局意识和胸怀气度消除公众误解
我国现阶段已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并已发布过大范围红色预警,在重污染天气当天进行紧急减排,如私车限行、企业停产等。这对缩短重污染天气持续时间,减少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威胁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现阶段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均是针对重污染天气当天采取的行动,建议设立提前预警机制,即在可预见的重污染天气出现前2~3天开始采取应急预案,通过限行、停产等方式,提前减少污染物排放,使可预见的重污染天气不出现或者污染程度降低。
提前预警机制很可能会造成两方面问题,一是公众不理解、不配合在重污染天气到来之前的好天气状况下进行限行、停产等;二是由于提前预警和应急使原本应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污染程度减轻后,公众可能会对是否真的会出现重污染天气表示怀疑。对此,一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沟通机制,强化信息交流渠道,提升预警机制运营透明度,做到讲清道理、做好沟通、赢得理解、获得支持,实现全民参与、社会共治;另一方面,即使提前启动应急预案造成误解,环保工作者对此要有一定的大局意识和胸怀气度,不能因为怕“被骂”而舍弃有效的应急措施。如此,方能够以最小的牺牲换取最大的成果,使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最大的改善。
结语
路虽远,行则必至;事虽难,做则必成!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尽管短期内存在一定的矛盾冲突,但是经过不断的发展调整,两者必将找到平衡点相互促进、齐头并进。“十三五”时期,我们要清醒地认识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风险和挑战,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统筹兼顾,扎实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保护,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行不悖,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和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作者:赵华林 系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本文刊载于《环境保护》杂志2017年度第9期)
(责编:贾兴鹏、夏晓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