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关键是土地财政问题
《中国经济周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17年中国楼市发展方向,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您对此您怎么理解?
夏斌:十几年来,中国的房市发展到目前的僵局,是因为长期以来我们的房地产政策是碎片化的,没有明确的主导方向。这次中央明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说得非常好,但说得晚了。
制定房地产长效机制,具体方向、内容是什么?必须要尽快讲明。相关法规制度一时制定不出来,但要大致讲明长效机制的具体内容目标以及制定什么样的具体落实措施。否则又会贻误时机。我从2009年以来一直坚持讲,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方向是以消费品为主导的方向,买房是为了住,而不是为了卖。如果这个核心内容和主导方向不明确,长效机制措施就很难“对号入座”;如果确立了以消费品为导向,现有一系列的政策就要调整和完善。
另外,明确了主导方向后,还要明白,仅说市场规律建立长效机制只是说对了半句话,另半句话要强调社会规律、民生要求。因为社会上总会有一部分人按市场规律是买不起房的,但他们的基本住房需求却又是一个良好社会所必须提供的,所以不能光讲市场规律。
有了明确的主导方向,措施就好定了,就可以按商品属性、民生需求而不是金融属性来研究政策了。譬如,首先,对于第一首套房,这是真正的民生需求、刚性需求,应该有比现在更明确、更有力的力度支持。首付比例不能由央行定,更不能由商业银行定,而应由国务院统一规定,长期不变。第二,对于买不起房的人的租房要有明确的保护政策,保护房客这一弱势群体。学习德国,让房客能安心长期租房。第三,对于非消费品为主的投资房、投机房、金融资产属性房要确立抑制政策,那就涉及到税收。
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建立是围绕消费品为导向,要削弱其金融资产属性,这些问题又会衍生税收问题、人地挂钩的城市土地供应问题、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问题、第二套、第三套的贷款政策问题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都是长效机制建设应该包含的内容,需要总体配合,顶层设计,而不是一个国务院职能部门所能完成的。其中,关键的问题是,长期来存在的土地财政问题意味着进入要彻底解决的倒计时,这又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财权问题,这是想绕都绕不过去的财政基本制度的改革。需要迎刃而上,政策上的通盘考虑:中国的中长期财政改革预算问题。这是摆脱当前中国经济问题中的一项基础性的制度改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