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保护个人隐私又实现数据共享
网上个人信息泄漏导致被电话骚扰甚至精准诈骗,已经成为很多消费者的心头之痛。电商法草案对此有专门章节规定。
“关于信息数据安全问题,既要充分共享利用电子商务的大数据,又必须确保信息数据的安全。”吕祖善说。
草案要求,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技术管理措施,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漏、丢失、损毁。同时,草案也鼓励数据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交换共享,但有关部门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数据信息的安全。如果违反,将视情采取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措施。
吕祖善表示,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争议比较多,因此法律考虑到兼顾保护和利用两个方面,中间经过大量协调,才形成如今的草案。
未来还将出台配套法规规章
目前,第三方平台达成的交易占网络零售市场规模的九成。第三方平台对市场的主导作用构成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特点,因此草案着重对第三方平台做出明确规定。
草案要求第三方平台要对经营者进行形式审查,提供稳定、安全服务;公开透明地制定平台交易规则;遵循重要信息公示、交易记录保存,以及退出的要求。
目前不少消费者通过微商买东西,如果买到了假货,微信是否作为第三方平台承担责任?
“微商是这一两年发展起来的,草案起草时微商还未兴起。要让法律对各种具体情况和细节作出规定确实有困难,也不现实,我们留有空间。”吕祖善说,在电子商务法出台后,地方可据此调整、完善甚至重新制定相关的法规、部门规章。目前,上海、浙江人大已经开始做了。
记者近日采访也了解到,商务部等部门下一步将围绕微商、网约车等出台相关配套规章。(于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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