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敏:全域旅游不宜遍地开花
作为本次活动评选组委会的评委及颁奖嘉宾,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是如何对100多个城市进行评选和审核的,是所有人关注的话题。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指出全域旅游是一个发展方向,但它远远不是现实。“像日本、瑞士这些没有提出全域旅游概念的国家,但做的就是全域旅游的事情,我们现在只能说往全域旅游前进了一部,并给全域旅游奠定一定的基础,但事实上还有很大差距。”对于此次参与评审的城市,刘思敏认为这些城市也仅仅是首先具备全域旅游的资源和条件,并且都有发展全域旅游的决心。以及这些城市会在一定时间之内进行更多的推进工作。“但要真正达到全域旅游的话目前对绝大多数目的地来说还都达不到。”
如何能达到全域旅游推行的标准?刘思敏认为首先旅游产业要成为这个区域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如加工业是否跟旅游有关,经济发展的水平是否由旅游业来带动。“比如桂林,旅游业发达,但整个经济社会水平发展并不高,虽然旅游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确起到龙头作用,但整体发达程度不够所以它在全域旅游标准上来看,还是中等水平。”
所以刘思敏提出,从产业角度来评判的标准是:第一,旅游占GDP的比重;第二,旅游是否引领这个地方经济社会或GDP发展;第三,这个区域是不是达到了后工业化时期。“国外有这样的城市,对中国来说只是一个愿景,所以对我们来说只能把这次颁奖当做一个新的起点,我们离终点还远着呢。只能说未来十年之内可能有一批城市或目的地能接近目标。”
从这三个标准来判断城市适不适合搞全域旅游,刘思敏认为:“不是所有的城市都适合做全域旅游。也不是所有城市都做得来的。”每个旅游目的地客观的条件不一样,发展旅游的优势资源的差别也是非常大的。各个地方能不能搞旅游?能不能搞全域旅游?绝不能一哄而上。
旅游本身是一个经济行为。它对消费者来说虽然是消费行为,其实是经济行为,对管理者来说是一个产业行为但也是经济行为。是经济行为就有自身的规律,虽然我们所说的全域旅游,这个“域”是行政区域,但它不可能完全按照行政区域来发展,除了按行政区域发展全域旅游外,同时还要看到全域旅游是作为一种产业经济现象的一种旅游,本身就能形成旅游目的地现象,旅游目的地可能是一个行政区域,也可能是跨行政区域。
“我们在发展全域旅游的时候要两条腿走路,总之,怎么能够促进旅游发展,各种理念都应该用上,不要一说到旅游就是大旅游。每个理论都有它的优势也有它的局限性,对于地方来讲,这些旅游发展理论就应该深入学习,了解它的优势和劣势,结合自己情况因地制宜,来指导自己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