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调查发现,贺某还私刻多家销售下家的公章并加盖在每月的销售回单“询证函”上,为了固定证据,民警让贺某及涉及单位一一辨认、核对,同时还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对相关“询证函”印章真假进行鉴定,结果均系伪造。证据确凿,正待民警准备对贺某实施抓捕时,贺某竟然投案自首了。原来,准备逃逸的贺某见民警调查取证如此神速,自觉潜逃无望,迫于压力,只得乖乖投案自首。
侵占的百万巨款用于炒股
据犯罪嫌疑人贺某供述,其在读大学时就开始炒股,赚的多赔的少,在同学中号称“股神”。工作后,还把老婆和朋友的钱陆续投到股市里,但股市一直低迷。 2010年3月,贺某进入该纸业有限公司驻重庆办事处担任片区业务员,主要职责负责公司纸制品的销售和处理客户投诉。
2014年下半年,贺某利用公司容许下级经销商及印刷厂可以拖欠2、3个月货款的漏洞,私下和下级经销商及印刷厂联系,以公司需要促销回款为由,由下级经销商和印刷厂多订货,再以低于公司正常价格将部分货物卖给这些下级经销商和印刷厂,要求下级经销商和印刷厂必须现款结算,并将多定的货物私下转卖给他人,收取他人的货款,再将应交公司的货款部分转移至个人的银行账户,用于配资炒股,截止案发时,贺某共计侵占公司的货款约680余万元。而这680万元全都用来炒股,而且全部亏损。
贺某告诉办案民警,因为自己手里没有多少钱,但又想多赚点钱,将侵占公司的钱补上,所以就通过多下单的方式将公司的货物拿出去低价卖掉,并将卖掉的钱投入股市,但最终亏的本也没了。“一开始想过还钱,自已通过核算,竟然侵占了600余万元,已经没有能力还钱,用钱的时候也想过边用钱边还钱,或者只用一段时间再还给公司,但是并没有那么做。”贺某很后悔地对办案民警说。但是,此时醒悟为时已晚,贺某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渝中警方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为民企保驾护航
在分析贺某犯罪动机时,民警认为,其主要心态是心存侥幸,法律意识淡漠,利用公司管理漏洞,为了快速发财铤而走险,以“配资炒股”的方式侵占公司财物,最终因为无力偿还其侵占的公司财物而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渝中警方提醒企业:职务侵占犯罪的发生和发展与公司、企业的整体管理、运作密切相关,公司、企业要加强自身内部的规范和管理,采取各种措施约束和控制员工行为,才能从根本上防范此类犯罪的发生。要严把用人关,除了考虑业务能力外,更要考察人员的道德品质;加强员工教育,法制培训,教育员工懂法、守法,培养职业道德观念;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形成依法办事、制度管人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针对财物管理、货物流转、合同签订等重要环节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企业一旦发现员工有职务侵占的行为,绝不能姑息迁就,对情节轻微的要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给与处罚,对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固定并提供证据和线索,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悉,自8月28日重庆市公安局推出30条服务民营经济新举措后,渝中警方迅速行动,坚决贯彻落实30条服务民营经济新举措,各执法部门根据业务范畴和渝中辖区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犯罪,创造公平公正的生产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