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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设立教师节
1981年3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中国民主促进会的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提案,案由是:建议确定全国教师节日期及活动内容案。
提案人是徐伯昕、吴贻芳、史念海、李霁野、张明养、叶至善、徐楚波、郑效洵、马力可、霍懋征、葛志成、方明、巫宝三、张景宁、叶圣陶、雷洁琼、柯灵(此为原件签名顺序)。提案理由是:教师担负着培养四化建设人才的重任,应当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现在儿童有儿童节,青年有青年节,我们认为培养他们成为社会主义宏伟事业接班人的人民教师也应该有教师节……后来,该提案被全国政协编为第170号提案。
其实,这并非我国第一次提出“教师节”的概念。据本报1985年1月16日1版《何东昌作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说明》一文记载,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领导人发表书面谈话,宣布“五一国际劳动节”同时为“教师节”。但执行的结果是“教师节”实际上并不存在。
“文革”中,教师被贬为“臭老九”,社会地位极其低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师的政治、社会地位开始提高,但尊师重教远没有形成一种社会风气,殴打教师的事件时有发生,教育工作者真正树立以教书育人为终身职业的思想也还不够普遍。
为此,1981年,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希望以设立教师节的方式,让教师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受到全社会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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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节差点定在5月5日?
教师节定在什么日子最合适?政协委员们听取了很多建议。其中,冰心建议定在每年春暖花开的时候;叶圣陶建议定在每年秋季学生入学的日子,让学生在新学年的开始就记住教师的辛勤和光荣。
1981年12月,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的习仲勋接见参加全国中小学工会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代表时,了解到设立教师节的事,建议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起来写报告请示中央。
1982年4月,一份“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报告”送至中央书记处,报告中建议以马克思的诞辰日5月5日为教师节。
1983年3月,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再次联名提出“为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造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议恢复教师节案”。同年9月,中宣部办公厅致函教育部办公厅,同意恢复教师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