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保护未成年人
近年来,湖北各地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特别程序,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原则,对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回访考察,对涉罪未成年人和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与心理矫治等,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以沙洋县为例,今年上半年,该县检察机关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件6人,其中批捕1件1人,起诉2件2人,不起诉1件3人。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暑假,湖北共有22名经过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收到了大学、大专录取通知书。
“检方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但要真正解决未成年人涉罪、受侵害问题,还需各方形成合力,多管齐下。”夏红说。
在夏红看来,家庭教育问题应当引起足够重视,家长不能任由孩子“野蛮生长”。
“有时候孩子犯了罪,家长面对我们直接说‘管不了’‘不想管’,任其破罐子破摔。”夏红说,青少年行为模式不是一两天形成的,在其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
在沙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龙看来,未成年人受侵害事件时有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各单位各部门都会组织针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课,但是仍然比较零散。”赵龙说,应进一步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将法治教育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
赵龙还建议,社会各界特别是学校、家长要及时了解青少年心理状况,发现孩子心理出现问题要及时沟通疏导;家长要关注孩子们的身心健康,不能片面强调学习少成绩而忽视其他;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网吧等场所管理,净化社会环境。
本报武汉9月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