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孙欣本报通讯员王尉
“龙龙,你好!还记得我吗?”9月2日,在三门峡市陕州区西张村镇司法所,陕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姗姗对前来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龙龙进行了询问。
“记得记得,你是姗姗姐姐。”谈话间,陈姗姗招呼龙龙在她身旁坐下,和他聊了起来。
龙龙刚满17周岁,瘦瘦的身板,圆圆的小脸,很是乖巧可爱。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却在2015年3月至7月间,伙同小杨、小陈一起多次到西张村镇一中学内,采取殴打、胁迫等手段,向多名在校生索要财物,学生小霍、小峰因为害怕而相继辍学,小刚、小杰不堪其扰,学习成绩明显下降。
“事发至今两年多了,你现在对自己当初的行为后悔吗?”陈姗姗追问龙龙。
“后悔。”龙龙低下了头,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声音也小了下来。“感谢姗姗姐姐对我的帮助,现在我在一家饭店做厨师,一个月2000多元钱,我可以养活自己了。”说到能自食其力,龙龙显得很高兴,可是却又透着一丝担忧,“姐姐,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犯过罪。”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凡是犯罪时未满18岁、且在5年刑罚以内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前科档案一律予以封存。你以后的生活不会受影响。”陈姗姗的回答让龙龙吃了一颗“定心丸”。
回访缓刑少年犯,监督考察他们帮教期间的表现,是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职责之一。陕州区检察院未检办自2012年成立以来,审查起诉少年犯54件69人,批准逮捕21件23人,不批准逮捕5件5人。除了办理案件、监督考察之外,该院未检部门还针对案件中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达到了“办理一案、回访一件、整改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
就拿龙龙的案件来说,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发现该涉案中学周边存在治安管理盲区,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勾结在校学生,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向在校生索要钱财,不仅影响被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而且在学生中造成恐慌,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2016年6月底,陕州区检察院向当地公安分局、教体局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陕州区公安分局、教体局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防止校园欺凌和暴力。
检察建议一发出,陕州区公安分局就要求西张村镇派出所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涉校安全隐患“回头看”,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整治,从严打击涉校违法犯罪行为。此外,该局还向交警大队、巡警大队、各个派出所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顿的紧急通知》,通过近一个月的整治,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秩序得到好转。
陕州区教体局针对检察建议,下发了相关文件,要求全区内的中小学要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力度,实行安全综合工作“一票否决制”,设立心理咨询室,建立防止校园欺凌事件月报告制度,依法处理校园违法犯罪问题。
从检察建议发出至今,陕州区没发生一起校园暴力案件,校园欺凌事件也大幅减少。⑤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