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我们请来了高中老师帮忙劝说,希望任杰给邢佳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任杰气消了,对他母亲说:“我和邢佳是同学,我也不希望因为这件事让他坐牢。”任杰母亲同意好好考虑,事情有了转机。
这一次已经是我们第四次登门了,邢阿姨再次上门恳求原谅,表达了深深的歉意并愿意作出经济补偿。任杰母亲问我:“唉,真不明白,你们这些执法的,怎么为了一个犯法的人三番五次来求情?”我笑着拉起任杰母亲的手:“邢佳还是个孩子,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挽救是我们的工作职责,刑罚只是最后的手段。每个孩子都是一棵树苗,都有可能因为阳光的缺失而长歪,我们的工作就是在他们长歪的时候给予适当修剪,让他们重新挺直成长。您看,这毕竟是孩子之间的矛盾,冤家宜解不宜结,你们两家人一起过了这道坎儿吧!”最终,双方家长签署了和解协议。
我把邢佳带出看守所大门,轻轻地拍了拍他,叮嘱道:“孩子,这次我们帮你重新站起来,以后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要铭记教训,重新开始,好好读书,成长成才。”看着孩子哽咽着低下头,我相信孩子都懂了。
3个月后,我在办公室接到了邢阿姨的电话,她满是感激地向我报喜:“谢谢您,我儿子考上大学了!”
“办理一个案子,挽救一个孩子”是我院未检处的办案原则。依托我院建立的隗永贵青春为民服务队,我和同事们来到邢佳的学校开展了长达一年的普法课堂活动。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这所几乎每年都有刑事案件发生的中学,最终实现了零发案率。
面对未成年案件里一个个稚嫩、迷茫、绝望的面庞,我们不仅是执法者,更是园丁。我们不仅追求公平正义,更追求社会和谐。我们的坚持很简单,却充满坎坷。不论怎样,我们都将坚守在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这条路上,奋勇前行。
(作者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