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有利于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降低以物耗为主的如大型设备检查服务项目价格。
13.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把握的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答:一是总量平衡。医疗服务价格调升的总量与取消加成腾出的空间总量大体平衡。
二是结构调整。有升有降,升的是与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付出密切相关的服务价格,降的是以物耗为主的如大型设备检查类项目价格。
三是医保配套。及时跟进了医保报销政策,总体不增加患者负担。
四是逐步到位。由于医疗服务项目数量大,改革需要分批、分步、稳妥地推进。下一步,我们将根据需要,适时调整其他项目价格。
14.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了什么项目?调整幅度分别是多少?
答:此次改革,我市遴选了价格矛盾比较突出、改革呼声较高、普遍适用性较强的439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价格调整。按照“提升人力价值、降低物化价值”的原则,调升诊察费(合并挂号费、诊查费)、床位费、一般治疗操作、手术、护理、中医6类共258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X线计算机体层扫描、磁共振检查、核医学诊断等3类共181项大型设备检查等项目价格。
上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升或调降的幅度均控制在20%以内,调整后的价格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
15.此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有没有跟进配套措施?
答:此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为了实现群众负担整体不增加、医院运行良好、医保资金可持续的改革目标,我们同步配套了医疗保障、医疗救助、财政补助以及综合监管等政策,加强了改革的系统性。
(二)诊察费、床位费及医保报销
16.诊察费是什么项目?医保是否报销?
答:诊察费是按照国家规定,合并原有挂号费、诊查费项目设立的收费项目。
改革前,原有的挂号费、门(急)诊诊查费医保不予报销;特病门诊诊查费和住院诊查费按比例报销。
改革后,“诊察费”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门(急)诊诊察费和住院诊察费实行统一定额报销政策。
17.诊察费标准和医保报销标准是多少?
答:不同等级医院、不同职称级别医生执行不同的诊察费价格标准。医保对诊察费实行定额报销,且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实行统一的医保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