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法院了解到小花出生后一直寄养在亲戚家中。李某只准小花叫她阿姨,不准叫妈妈,平时关爱很少,还有辱骂和教小花向其父亲复仇的极端言论。
“孩子是无辜的。对小花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后,合议庭商议,希望通过审理,不仅能让小花拿到抚养费,更能得到实实在在的抚养和关爱。”彭惠琴介绍,眉山市中院正在进行家事审判改革,法院不同于以往简单的分财产划责任,还在解除症结、修复亲情、未成人权益保护上进行了职能延伸。
为了解决小花的实际抚养问题,法院尝试了多种解决方案,但都不顺利。李某已与前夫复婚,前夫对小花极为排斥。孟某更是坚持拒绝抚养。法院还与妇联、民政等部门联系,考虑通过社会福利机构抚养,但小花并不符合相关条件。
“我们多次协调解决无果,最后经过慎重讨论分析,决定由法院进行主动心理干预,帮助小花回家。”彭惠琴说,合议庭综合考虑后,一致认为当前最佳方案是让小花随李某生活,并通过心理干预改善其家庭环境。
心理干预唤醒血脉亲情
记者了解到,主动心理干预是眉山市中院在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中创新的工作机制,即在法官的裁决、调解之外借助心理咨询师的专业技能,帮助当事人找到出现问题的心理根源,及时化解矛盾。
为了更好地处理这起纠纷,法院“三管齐下”开始了心理干预。
帮助小花治愈心灵——安排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院年轻干警带着礼物上门看望小花,与其玩耍沟通,了解其生活心理状态。一名法院干警还将小花认作“干女儿”。同时,通过联动机制,由妇联邀请专业志愿者“李妈妈”上门对其进行心理开导和关爱。
开导李某让其放下仇怨——安排具有多年婚姻家庭经验的家事审判团队法官陈晓梅对李某进行婚姻和人生价值观的沟通。一开始,李某极为抗拒,对法官并不信任。法官劝说其亲朋好友做工作,让李某放下怨恨,接受现实,重新开始正常的家庭生活。经过多次主动上门和设身处地的开导,李某情绪逐渐缓和,并表示愿意考虑将小花带回身边抚养。
劝说李某丈夫接受小花——法官多次上门与其谈心,对其抗拒心理表示理解,并逐步进行开导。同时鼓励小花从主动打电话叫爸爸开始,逐步进行接触和亲近。经过多次尝试,李某丈夫终于松口同意将小花接回家中。
最终,李某和孟某在法官主持下,平和地达成调解协议:孟某每月支付小花生活费1000元,医疗费与教育费均摊。8月起,小花已开始在生母李某身边生活。
据了解,法院下一步还确定了每个月对李某家庭和小花生活情况进行回访,并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心理辅导,尽可能帮助小花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