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互联网上信息和知识的新现象出现了大量的新观念,比如直接对产品的界定称为“收费知识产品”“付费内容”;创造的新概念如“认知革命”“时间战场”,延续和扩展之前的概念如“认知盈余”“知识分享经济”,或者强调投资价值的“IP”概念等。从生产者角度出发称为“知识服务”,自称是“知识服务商”;从平台角度出发称为“知识市场”;从行业角度出发称为“知识变现”“知识付费”“内容电商”“知识电商”;从个人角度出发强调新消费与学习方式,提出“知识消费升级”“文化消费升级”等。当然,我们也可以从商业角度进行很直白的思考:知识售卖行不行?知识大规模售卖行不行?未来是否会出现大体量的互联网知识公司?
我们更想称这波浪潮为“互联网知识经济”。我们认为,对于互联网给知识带来的未来可能性还在开启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进入一个互联网上的基于知识的经济,也就是互联网知识经济。其中发生关键变化的不是知识,而是经济;不是知识,而是产品、服务和平台。
这一波互联网知识经济的创新,主要发生在面向个人的知识产品与服务,互联网平台和知识明星是推动变革的力量。如果从既有领域看,我们看到的是信息与知识的三种主要业务形态——媒体、内容和教育的融合,新的机遇、新的产品、新的关系正在涌现。
这一波付费知识产品,可能只是互联网与信息和知识的新关系的一个开始,甚至是互联网的新开端——互联网从“流量逻辑”走向“价值逻辑”。为知识付费,用互联网的术语说,就是收费成了新的筛选器,人们选择支付适当的金钱来换取价值。在互联网中,特别是在与信息和知识相关的产品和服务中,我们支付的方式有三种:金钱、时间和社交货币。明确地考虑所支付的和交换所得到的,我们的关注重心转向了价值。
互联网也在继续重塑知识。互联网本身就是一个知识创造、存储与传递的容器,人类第一次真正拥有一个全球互联的知识体。正如互联网专家戴维·温伯格在《知识的边界》中所说的:“当知识变得网络化之后,房间里最聪明的那个,已经不是站在屋子前面给我们上课的那个,也不是房间里所有人的集体智慧,房间里最聪明的那个是房间本身,是容纳了其中所有的人和思想并把他们与外界相连的这个网。”互联网变成了我们的“超级大脑”。
如果我们回头去看德鲁克对知识经济的界定,他定义的范围比我们现在说的要大,他认为所有产业都和知识相关。他在25年前写道:“在过去40年里成为经济中心的产业,一直把信息和知识的生产和销售而不是物品的生产和销售作为其业务。”“过去40年,无论什么传统产业,之所以能成长壮大,是因为它们围绕知识和信息进行了重组。”他还形象地说:“制药业的实际产品是知识,药片和凭处方供应的油膏仅仅是知识的包装物。”他所预测的趋势还在延续,各产业所售卖的产品和服务从本质上讲都是知识。我们预测,在未来10年,随着知识在产品和服务中的比例进一步提高,知识可能成为一种企业与消费者接触的入口。
(摘编自方军著、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付费:互联网知识经济的兴起》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