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泄露、电信网络诈骗等成为民众生活中的一个“痛点”。如何通过立法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迫切的问题、保护公民个人合法权益刻不容缓。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开始实施,泄露个人信息正式入刑。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王波曾表示,刑法修正案(九)将前移网络信息安全的保护和执法,更加科学。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这是刑法修正案(九)有关网络安全的修改中意义最重大的一条,“个人信息权是否是一种人格权一直有争议,而如今刑法已经给出了肯定的答案。这个修改会影响到正在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保护的内容”。
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前,我国没有关于个人数据和信息专门的保护法,个人数据遭侵害后,涉案人员承担的往往仅是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违法成本较低,刑法更具法律约束力,相关行为入刑对保护公民信息至关重要。
除了刑法修正案(九),新食品安全法对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的修订,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新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特别强调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监管边界,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保障普通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此外,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着力啃环境污染硬骨头。新环保法实施两年来,明目张胆的环境违法行为和罚后不改的行为大幅减少。
实施以来,全国已有23个省级政府向同级人大作了环境报告,占比74.2%。中央及各省级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均增加。对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不力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进行约谈,已经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新常态”。
社会发展的步伐行进到哪里,立法就要跟进到哪里。
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机关啃下一块块重要立法“硬骨头”,生动诠释了立法为民的理念,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