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幕阜山区,通山县利用荒山荒坡在贫困村建小型光伏电站,为贫困户设置分布式电站,带动贫困户年均增收3000元到5000元。
在秦巴山区,十堰市将易地搬迁扶贫与竹房城镇带建设结合,让搬迁户实现“家门口就业”。
截至今年5月底,湖北37个贫困县224家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已经全部与贫困户建立了帮扶机制,95%以上的贫困村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扶贫已具规模。
金融入村雪中送炭
资金整合 “共办一席”
“扶贫是‘第一工程’,资金量足够,但是这个钱却不好花。”
在十堰市郧阳区,区委书记孙道军感叹,过去扶贫专项资金分属多个条块管理,一条线一个村三五万元,“撒胡椒面”式的资金拨付方式再加上“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让扶贫工作处处掣肘。
湖北在全国率先出台贫困县资金整合意见,明确所有到村到户到人的财政性资金都属于精准扶贫统筹范围,不分下拨年度,不分项目类别,不分来源层级,不分存量增量,做到应统尽统。
为解决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固有化、项目安排分散化、资金使用碎片化等问题,湖北创新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把资金统筹权下放至贫困县,由县统筹使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资金整合方式变“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为“省市备料,县区炒菜”。
“这意味着,省里只管下任务和监管,具体扶贫项目如何做,县里说了算。”孙道军说,县级政府可根据扶贫开发工作实际需要,按照规划调整和改变项目资金用途,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农民不愿贷、银行不敢贷,没有资金,扶贫产业何以发展?在郧阳区,县域统筹解决了这一难题。
今年,郧阳区整合7000多万元扶贫资金作为小额扶贫信贷保证金,采用基金与银行风险共担的机制,解决银行不敢向贫困户放贷的问题。目前,当地已审签贷款1.5亿元,一周时间便可发放到贫困户手上,实现了金融资本走村入户“雪中送炭”。
“县域统筹的目的是产生倍增效应和蝶变效应,引导、撬动、激活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投入,形成‘1+1>2’的效果。”
去年6月,全国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试点现场会在湖北大悟县举办。大悟县委书记余德芳介绍,该县统筹财政专项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撬动民间资金和信贷资金流向扶贫领域,真正实现了“多个渠道进水、一个龙头放水”。
去年,武汉市一家企业在大悟县城关镇投资1.8亿元开发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统筹资金与社会资金的放大比例达到1∶3.3。该项目以“公司联村带户参股扶贫”的模式,带动周边3个村人均收入增加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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