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非法网络公关等乱象,《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发布、转载、删除信息或者干预呈现结果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该规定把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新规中还明确了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建立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对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管理监督和失信惩戒。
朱巍认为,依据我国《刑法》《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这次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规定,不仅强化了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的法定责任,还最大限度保护了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也遏制了利用网络散布“公关黑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维护市场正当竞争秩序有着重要意义。
平台越大,责任也越大
去年有关“疾病类贴吧被卖”等事件引发热议,网民普遍认为,互联网论坛社区的违规商业化运营、虚假广告等给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规范相关经营活动,保护网民合法权益,《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首次明确了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同时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承担社会责任。
“针对上述事件公众表现出来的强烈反感,也证明了一点:平台越大,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也越大。”朱巍表示,在《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中,特别强调了“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只顾商业价值忽视社会道德的企业平台很难走远,这种“短视行为”不仅会让社会公共利益受损,还会丧失企业用户基础。“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法律责任是红线,社会责任、道德责任是内核。”朱巍说。
“网上信息管理,网站应负主体责任,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强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中,也重点明确了网站主体责任。比如,建立先审后发制度,当好跟帖评论“把关人”,维护跟帖评论良好生态;加强弹幕管理,提供弹幕服务的网站要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防止弹幕环节传播违规信息。
(光明网记者 李政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