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李文娟在家发现尿感异常,便立刻联系医院。5天后,麻醉师给她打电话,告诉她可以去其他医院的神经内科治疗,费用由医院报销。
8月16日,李文娟在宁波李惠利医院被诊断为周围神经病变,脊髓和腰骶神经根受损,建议住院接受治疗。
“原本以为是产后的正常现象,艾博尔妇产医院的主治医生和麻醉师当时也说没什么问题可以马上出院,直到在李惠利医院确诊我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李文娟告诉记者。
8月25日,李文娟住进了李惠利医院。李文娟说,损伤节段主要是腰段,累及截面以下依次是臀和腿,但是在她腰腹肌力最低不到二级的情况下,李惠利医院在病历中只提到腿部问题,也只治疗了腿部。住院近一周都没有对症治疗。
9月1日,李文娟转进了宁波市康复医院,腰腹部始终没有得到有效医治。
2016年6月,因医保到期,李文娟只得出院,但是她的身体状况依旧没有恢复,腰腹肌力不到二级,臀大肌和臀中肌肌力三级,双下肢外展肌减退,双下肢肌力四级。
采访期间,李文娟坐在轮椅上,她不停地调换坐姿,坐着超过10分钟就要扶墙站起来靠墙站立,站立超过10分钟再坐回轮椅,就这样来回交替。因为腰腹无力没法久坐久站,久坐背部会出现肿胀疼痛,臀部也因僵硬需不停调换姿势。
李文娟说,行动不变对她来说十分痛苦,更痛苦的是,作为母亲连自己的孩子都没法抱起来,不知今后的生活如何继续下去。
患者称病历记载内容不真实
李文娟告诉记者,2015年9月1日,在她剖腹产出院一个月左右,艾博尔妇产医院主治医生好几次联系她,说是病历需要改动要她重新签字,她多次拒绝。后来回医院复印病历时,主治医师又一次要求,于是她签下了当天的日期,随后去院长办公室拿病历。她到院长办公室时,院长正在和主治医生打电话,在电话里说时间写得有问题,并把已经签好的材料撕毁,要求她签7月28日的日期。
李文娟说,她在翻阅病历单的时候无意发现催产素引产、催产告知单和OCT试验告知书病历材料的患者签字不是她的字迹。然后,她请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结果表明这两张单子上的签名确实非她所写。但是,院长坚持认为不是医院的医生签的。
李文娟指着折着角的病历复印件说,病历上催产素引产、催产告知单中“OCT”字样被划去用黑笔改成了“2.5%缩宫素2015-8-28”字样,在7月28日查房病历中写的是“可谨慎试行0.25%宫缩素静滴引产”,不知为何一个月后还修改病历,且同一份病历数据相差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