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政允许来汉工作、学习、洽谈、团聚的外籍华人可申请长期居留或多次往返签证,给外籍华人出入境及停居留提供了最大便利,此政将增加外籍华人的归属感和作为“中华儿女”的自豪感。
政策五
支持外国留学生创新创业。取得我国重点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位并在汉创新、创业的外籍学生,可以凭学历学位证明申请有效期2年以内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
解读:武汉外国留学生数量全国排名前列,现行政策规定外国留学生来汉就业必须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新政为外国留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了优越的政策利好和孵化支持。
政策六
允许外国留学生直接就业。对符合学历要求,被我市有关单位聘雇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可以按规定办理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解读:新政突破了留学生工作经历和工作签证的硬性要求,开辟了留学生来汉就业渠道,丰富拓展我市百万大学生“一留一回”引才政策,助力打造武汉人才高地。
政策七
支持外籍青年人才进行实习活动。受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单位邀请来汉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在入境口岸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在汉进行实习。前者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
解读:新政有利于增加武汉城市国际化元素,促进产学链全球延伸,形成企业、高校与留学生的多赢局面,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政策八
扩大长期居留许可申请范围。在汉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无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解读:新政允许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外籍人员申请长期居留。突出对外国人遵纪守法等社会信用的考核,降低外国人一年一办的行政成本,解决多数外国人实际需求。
政策九
允许产学研复合型人才多岗位兼职。属急需紧缺的产学研复合型外籍人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工作类居留许可上加注“兼职”后,可以在产学研不同岗位兼职创新创业。
解读:新政允许产学研复合型外籍人才可在产学研不同岗位兼职创新创业,有利于尽可能多的吸纳外籍高层次人才,强力助推科教资源转化发展优势。
政策十
扩大外籍人才办理口岸签证的范围。企事业单位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持有效工作许可证明来汉工作,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单位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解读:新政允许经市招才局、市自贸办或武汉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出入境政策协调小组认定,企事业单位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新政下放了外籍人才享受口岸签证认定权限,为企业、单位自主选择境外人才提供口岸便利。
(记者刘智宇 通讯员杨槐柳 肖婷婷)
10条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