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设立外国人服务“单一窗口”的同时,十项出入境便利政策也一同推出,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为外籍人员申请永久居留提供便利;为外籍华人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便利;为外籍学生开放创新、创业渠道;为企业、单位自主选择境外人才提供便利。
政策一
开设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快车道”。除国家“千人计划”外,符合湖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湖北(武汉)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武汉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出入境政策协调小组制定的人才标准,经推荐,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解读:新政放宽了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增加了武汉市“武汉城市合伙人项目”“3551光谷人才计划”等地方引才计划,扩大政策惠及面,为我市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开设“快车道”。
政策二
建立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的市场化渠道。外籍人员已在本地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30万元人民币以上,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人民币以上(收入和纳税标准根据规定定期调整并予公布),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解读:新政取消在汉就业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对单位类别和职务级别的限制,放宽居住时限要求。采用挂钩工资和税收等方式,建立由市场主导、门槛透明简洁的市场化人才申请永久居留途径。
政策三
放宽对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单位类别、职务级别及工作、居住时限要求。在汉工作的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经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部海外留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部门、网站(学信网)认证,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外籍华人在汉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解读:新政对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达到居留时限要求的外籍华人,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鼓励外籍华人来汉创业乐业。
政策四
放宽外籍华人签证和居留有效期。对来汉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汉工作、学习、团聚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