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前,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率先进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闯出了“深圳模式”。在这场被称为检察机关内部工作机制最具革命性意义的改革中,方旭是最早一批参与者。
11年,他早已从“案管新兵”成长为“行家里手”。2016年,作为广东省检察机关代表,方旭参加了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一路过关斩将,最终拿下了“全国案管业务标兵”这块分量极重的奖牌。奖牌背后,是他十年磨砺,不忘初心的“匠人精神”,他和团队把工作当作事业,把每一件小事做到极致完美。
2001年大学毕业后,方旭进入宝安区检察院工作,负责反贪业务,随后在侦监、公诉等部门工作过。2006年,方旭成为深圳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处首批工作人员。由一线办案检察官转为案件大管家,方旭调整好了心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投入到看似平凡的工作中,一做就是11年。
目前全国检察系统都在推广案件管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11年前进入案管部门时,方旭面对的是一片空白,没有任何可借鉴的经验,他和其他改革团队成员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
不久,方旭从一线基层工作经验中获得灵感,围绕流程和实体管理相统一的改革新思路,他和团队成员起草了《案件管理办法》《流程监控管理工作规范》等12项制度规范,并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研发了深圳案件管理系统。
系统1.0版上线时,遭到不少“吐槽”。以前检察官们习惯了用纸笔办公,突然从纸上转移到电脑,很多人不适应,加上1.0系统存在功能不足等问题,抱怨之声随之传来。“有时投诉电话直接打到办公室里,说系统太难用了。”方旭对待每一个反馈都认真记录,并不断优化新系统。
2006年案管部门正式成立,系统急需改革升级。方旭和小伙伴们再次进行充分调研,尊重业务部门的需求,并听取了各部门使用者的意见,对系统进行了重新设计、规划。
为检察官们量身定制的系统2.0版诞生了,它不仅为新任检察官提供了办案指引,还可实现网上实时动态监控,为案件监督管理提供抓手。
2007年年底新上线的案管系统好评不断,如今业务部门已经离不开这个系统了。有新业务,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案管部门。“他们会来找我们说,这个创新业务怎样在网上实现流转,我们便根据需求立即去更新。”方旭笑着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