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棚改 请来“法援”
恭王府腾退,花了28年;大高玄殿腾退,花了60年……腾退不可移动文物,这是文保工作中最难啃的骨头。
一位文保业内人士直言:“由于资金不足等情况,相当一批市级以下的文物腾退是依靠地块开发时,由开发部门代征。由于工作难度大,有些就变成了‘死扣’,长期搁置。”2014年,拆迁条例废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启用,文物本身不在公益性征收的范围,从公益立项、公示、评估、再公示……有的文保项目立项三四年,还没走完手续。
“文物保护,刻不容缓。早一天腾退,隐患就早一天解决。”西城区文委主任孙劲松说。
2014年,西城区编制“十三五”文物保护行动计划,首次提出要成主题的、有规模地实施文物腾退。几经讨论,会馆和名人故居类的文物被列为重点,政府掌握产权的直管公房类的文物先行试验。
此时,沈家本故居所在的“宣西北”棚户区正要按照居民自愿腾退疏解的政策进行改造。文物部门结合文物保护行动计划提出要求:“棚改区内的文物必须腾退,而且要先行腾退”。这片区域,除沈家本故居外,还有杨椒山祠、太原会馆、东莞会馆和龚自珍故居4处文保单位。
沈家本故居,成了第一批启动腾退的项目,而且在腾退之初,有关部门就已开始考虑修缮后的保护和利用。孙劲松介绍,由于沈家本是法学界名人,当时考虑是否可与法院合作,正巧,最高法院也在就沈家本故居的修缮保护联系有关部门,双方一拍即合。
自此,法院部门专业人士出谋划策、全程参与文物保护腾退,帮助西城区依据文物法、物权法、合同法等创新方式,形成了“沈家本故居”腾退方案——参照棚改腾退的政策和标准,由政府依法发布公告,将腾退列为保护措施,由文物管理使用单位依据公告与居民解除租赁合同,由政府出面动用财政资金和对接安置房源给予补偿安置。
这种既改变了居民居住条件,又顺利完成文物腾退保护的方式,为直管公房类不可移动文物的腾退保护提供了实施路径。
腾退之后——
专业运营 让文物“活”起来
依照传统方式,腾退出的文物将成立一个事业单位。业内人士担忧,管理者未必了解沈家本的生平,也不一定对法律文化感兴趣,千万别让政府花巨资腾退的文物沦为一座空荡荡的院子,再次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