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森木业公司对此二人持续展开金钱攻势。2005年3月到2011年12月,欣森木业公司以挂空职、吃空响的方式,发放侍亚军“工资”10万余元。于是,欣森木业公司的项目屡能“脱颖而出”,先后通过该局申报5批项目。
与此同时,欣森木业公司共向钱勇行贿11.8万元和价值1万余元的浪琴手表一只。其中,2007年至2012年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处兄弟感情”行贿4.3万元;在秸秆能源化项目资金申报和拨付过程中,行贿5万元和浪琴手表一只,以感谢“在项目申报中没有严格审核,资金拨付到位及时。”在其他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过程中,“为维持良好的拨款关系”行贿2.5万元。
在金钱利益驱使下,钱勇等人罔顾监管职责,没有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做实地考察,甚至明知欣森木业公司不符合申报条件,仍以单位名义签批盖章上报,致使欣森木业公司顺利骗取国家巨额财补资金。
严查
被骗资金追回
2012年9月,国家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到灌云县审计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发现该公司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情况。2012年底,江苏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收回连云港市欣森木业有限公司秸秆能源化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将其定性为“虚报项目骗取国家财政补贴”,作出取消欣森木业公司申报资格,收回全部下拨的补助资金2970万元的处罚决定,并于2013年4月划走2820万元。
财政部于2013年暂停了秸秆能源化利用补贴政策,此案也被公安部、监察部挂牌督办。连云港市检察院对被告单位欣森木业公司犯单位行贿罪,被告人李良真、李冉犯单位行贿、诈骗罪提起公诉,连云港市中级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灌云县检察院于2014年6月立案侦查钱勇、侍亚军涉嫌受贿一案,很快查明钱勇非法收受欣森木业公司等企业贿赂23.5万元、侍亚军以工资名义非法收受欣森木业公司10万元的犯罪事实。日前,钱勇、侍亚军被灌云县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五年。
灌云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分析指出,不具备资质和条件的企业能获得审批,并牵出系列职务犯罪案件,反映出在项目申报和资金的管理使用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加之一些监管人员玩忽职守、权钱交易,致使不法行骗者蒙混过关,国家遭受损失。因此,具有监管权、审批权的关键岗位,应科学分配权力,避免一个项目由一个部门甚至一个人一管到底;要强化纪检、审计部门的专门监督制约,同时要及时堵漏建制,加强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教育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