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江阴将充分发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撬动作用,全力构建“集中高效审批、分类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的基层治理架构——
实现市县同权,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由设区市行使的职权外,赋予江阴与设区市同等的经济社会和行政管理权限;复制推广徐霞客镇改革经验,赋予镇、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现“便民服务一窗口、综合执法一队伍、镇村治理一张网、日常管理一中心”;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适时统筹推进部门改革和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局,推行“不见面审批”,努力实现“企业注册开业2个工作日内、不动产登记4个工作日内、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4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2440”目标;整合执法职责和力量,市级层面组建5-7支综合执法队伍,镇、街道、开发区实现区域内“一支队伍管执法”;构建市镇村三级综合管理网格,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形成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县级综合服务旗舰店,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一次认证、全网通办”;实行统一的大数据管理,完善政务数据基础资源库,推动建立全市层面的“大网格”“大执法”“大监管”“大平台”。
在此基础上,协同推进另外6个方面改革,放大整体效应——
构建充满活力、运行有序的经济体制,绿色发展、自然和谐的生态文明体制,接轨国际、竞争力强的开发开放体制,城乡互动、协调融合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公平均衡、普惠多元的社会事业体制,全面从严、固本强基的党建制度。
试点集成改革,省里给了江阴“尚方宝剑”。《总体方案》特别明确,凡在全省其他市、县(市、区)开展的省级改革试点,江阴均可先行先试。
以集成改革为契机,江阴获得更多自主权限——
围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内外资企业登记管辖权限全部下放至江阴,先行探索鼓励类投资项目“不再审批”,将环境影响和地质灾害评估权限委托给江阴行使;
围绕进一步集聚高端创新人才,按设区市同等条件授权江阴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率先开展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试点;
围绕进一步优化要素资源分配,允许江阴在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及土地出让条件的前提下自主微调土地使用方向,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有偿退出权、继承权、抵押权和担保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