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手续一般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之所以在市人才服务窗口也设立受理点,主要是为方便高校毕业生同时办理其他业务,做到办事更便捷,人才少跑路。
4 问: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领取租房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答:长沙从“长沙人才新政22条”公布之日起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两项补贴(租房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以缓解他们在就业创业之初的生活压力,增强他们追梦的底气和信心。这里就两项补贴分别作说明。
一是租房和生活补贴。范围对象是落户长沙并在长工作,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标准为博士1.5万元/人/年、硕士1万元/人/年、本科0.6万元/人/年,发放期限为两年。发放方式为2017年6月(含)后开始计发,以申请人同时达到落户长沙、在长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三个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据实发放。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在受理程序上明确,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常年受理申报,每月集中发放。
申报对象既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个人。用人单位(个人)将申报材料按照社保登记缴费层级和属地,报送至市或相应园区、区县(市)人才服务窗口;其中在省参保的,报送至市人才服务窗口。
二是购房补贴。新落户并在长沙市域内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含),首次购房后,可分别申请6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由市住建委(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常年受理,每季度集中审批。
此外,对2017年6月21日起新进入我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博士后科研人员生活补贴按5:5比例分两年拨付至个人账户。
5 问:长沙对高校毕业生具体有哪些创业扶持和就业促进政策?
答:在就业促进方面,首先是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在全市统筹建设200家左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供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就业见习,市或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规定按季对见习基地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每人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次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全市每年统筹5000个左右基层公益性岗位,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方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