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时间就是生命,组织就是力量。在地震救援的黄金时间,快速的动员能力,不仅衡量执政党的领导力、而且还检验着政府的执行力。
四川九寨沟7.0级地震发生后,蓝天救援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启动救援,全国蓝天三十多支队伍在应急指挥中心报备。图为第一梯队甘肃蓝天救援队携带专业设备徒步奔赴震中。(人民网记者 于凯摄)
此次地震发生后,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根据指令迅速启动《跨区域地震救援预案》,甘肃消防出动陇南支队35人、甘南支队55人,天水支队90人,兰州支队60人,共240人、39台消防车,以及总队全勤指挥部人员作为第一救援梯队赶赴四川地震灾区。
甘肃消防接到公安部消防局指令后陆续入川救援,为第一时间的黄金救援提供了保障。那么,指令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下达?国家力量又是如何被调动起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21时19分地震爆发,5分钟后中国地震台网向公众发布第一条消息,于此同时,作为国家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它需要将震情、灾情快速评估简报和震区情况上报中国地震局;地震局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上报国务院及国务院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国务院及抗震救灾指挥各成员单位根据掌握的灾情、结合本部门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响应等级判定标准,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此时,公安部根据《跨区域地震救援预案》就可以命令临近省份的消防战士入川救援。记者在当夜22点50分自公安部消防局获得调甘入川的消息,距地震发生只有91分钟。
“要发挥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既要重视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来固定转变政府职能已经取得的成果,引导和推动转变政府职能的下一步工作,又要重视通过修改或废止不合适的现行法律法规为转变政府职能扫除障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极大推进了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制度化。
国际社会高度赞誉此次地震救援速度快、效果好,反映出中国应急救援有了全面的进步,中国对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极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