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党员大学生成立“工作队”
在全市统一组织下,江汉区集中选聘了24名优秀大学生,到中实物业、康泰物业从事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区委高度重视党员大学生的教育培养和成长进步,确保党员大学生引得进、留得住,下得去、干得好。
江汉区在会上成立“红色物业”党员大学生工作队,对选聘的大学生建立党建导师、物业服务导师“双导师制度”,“一对一”安排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和物业公司业务骨干结对联系指导,引导党员大学生做好“四员”——党的政策的“宣传员”、群众事务的“代办员”、社情民意的“联络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把党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中。
拼搏赶超再动员再部署
会上,唐家墩街、新华街、花楼水塔街、民权街四个街道交流了打造“红色物业”工作经验,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红色物业”工作的实施办法》《“红色物业”党支部工作指导手册》《江汉区专业化物业考核办法》《江汉区非专业化物业考核办法》等文件,指导工作开展。
同时,区委组织部给各街道党工委下发《“红色物业”党建工作督办单》,对党组织组建率、党建指导员安排情况、支部主题党日等党组织活动落实情况、物业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等制定了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以此坚持党建引领,压实工作责任。
江汉整区推进“红色物业”冲刺会
统筹推进 全面行动 江汉出台整区推进“红色物业”实施办法
江汉区经过全面调研,摸清目前辖区物业单位基本情况:现有专业物业项目202个,面积占比43.58%;自助物业区域135个,面积占比9.66%;无物业区域301个,面积占比9.32%;其他(学校、商业等)面积占比37.40%。针对上述不同物业小区,细化了打造“红色物业”具体的行动方案和长效支持政策。
机制:完善保障体系
经过反复论证,江汉区修订形成一系列实施及考核文件,推动“红色物业”落地落实,明确并强化了街道物业服务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街道的主体责任、社区的直接责任、组织部门的统筹责任、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确保责任主体见人、见事、见效。
江汉区在保障原有财政、相关部门安排到街道社区的城市综合管理、社区建设、房屋安全、园林绿化等工作经费不减、政策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专门用于推动“红色物业”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