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后,汪某结识了罗某并与之结婚。婚后,两人生活并不如意。
2010年,汪某伙同他人在宜昌市夷陵区盗窃他人财物30余万元,后被抓获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
2015年,汪某被提前释放,先后在宜昌城区打工、开赌场,但所挣的钱均被挥霍一空,所开餐馆也因经营管理不善亏损数万元。
为达“捞钱”目的,汪某再次打起了盗窃主意。因觉得在老家随州作案风险太大,汪某决定将目标锁定在外地。随后,汪某在湖北、浙江、河南等地作案。
今年3月,汪某来到当阳市伺机作案。他乘坐出租车踩点数日后,将目标锁定为刘先生家别墅。
6月27日,汪某觉得时机成熟,便从宜昌城区盗窃了一辆无牌摩托车,从湖北荆门绕行至刘先生家所在小区。当晚,汪某在当阳市郊一处小树林搭建帐篷露宿。6月28日,汪某来到目标小区,经过一天一夜蹲守,确定“目标”家中无人。6月30日凌晨,汪某盗窃得手,将所盗摩托车丢弃后逃离。
“我自认为做得天衣无缝,为什么你们还能找到我?”落网后,面对民警,汪某很是不解。
目前,警方已依法将汪某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本报当阳(湖北)8月1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