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姜晓刚,从金融、政策、运营、产业、互联网、物理等社会形态的5个方面深入地探讨了特色小镇规划设计与实践经验。在结合浙江省特色小镇的发展阶段、构成要素和实践案例的基础上,明确地界定了特色小镇与城市、产业园区的区别,并概括了以创新为核心、以平台、激励、成本和包容为最大公约数的特色小镇构成要素。
浦江法治论坛副主席、秘书长、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朱国华在高度评价中国文化即为命运共同体的根本前提下,认为中国特色小镇就是中国文化的缩影,并在法治就是软环境、是规范、是推进器、是创新保障的制度性条件下,寄望我们对待特色小镇就像对待婴儿一样,来打造中国特色小镇命运共同体。
北京大学教授窦尔翔通过对特色小镇与市场的关系、供给需求、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政府引导资金风险等有关特色小镇过热现象的分析,揭示了资信对特色小镇建设的核心作用和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上海校友会副会长、秘书长殷辉认为,特色小镇作为经济发展的新高地可以避免政策的短板。不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特色小镇的发展模式必须适合省市自身的特色,因材施教。
《人民法治》执行总编陈惊天认为,特色小镇是人与自然和谐、天人合一的生命共同体。并且强调特色小镇的基础设施只有处于和谐的状态才能促进健康、宜居和可持续性特色小镇的落地。
《法学杂志》执行编辑付强研究员从西方国家特色小镇的角度,特别是荷兰小镇羊角村的房屋建筑及质量维度谈了,特色小镇建设中质量优先的重要性和根本性。并指出特色小镇只有在结合当地真正特色的基础上,才有可持续发展的可行性,并进而成为中国特色小镇命运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
温州大学商学院院长胡振华、温州平阳县金融办主任傅贤党、特色小镇网总经理胡国林等嘉宾也分别发表了各自观点。
此次大会由浦江法治论坛组委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上海校友会、新华社·中国金融信息中心、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会、浙江省特色小镇研究会、中国城市管理研究院、中国创造学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