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一判决结果,韩国二战劳工权益组织表示欢迎。一家名为“与遭强征劳工奶奶在一起”的市民组织常务代表李国言(音译)表示,“我们欢迎这一判决,这是受害者及其家属在法庭上取得的一次胜利,对今后有关日本强征劳工诉讼案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韩国媒体评论认为,此次法院的判决结果,从原告胜诉这一点来看,说明韩国现政府明确认定日本强占统治朝鲜半岛时期存在强制征用韩国劳工的事实。
光州地方法院法官金贤正(音译)表示,从诉状中可以看出,三菱重工作为当时日本的核心军工企业之一,是配合执行日本政府为发动侵华战争及太平洋战争而实行劳工动员令的帮凶。特别是在强制征用原告金英玉和崔静礼等未成年人进行劳役等问题上,和日本政府一样犯下了非法的反人道主义罪行,必须为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金贤正还称,尽管三菱重工在历次有关劳工诉讼案中均提出,韩日两国在1965年恢复邦交正常化时签署的有关战后赔偿问题的《韩日请求权协定》,已在法律上解决了有关二战劳工的赔偿问题,韩国人的个人索赔权也因此失效,但是,法院认为,仅从《韩日请求权协定》内容来看,很难确定个人对日索赔权已被纳入该协定的范畴,法院认为原告并未丧失个人索赔权。
该判决是文在寅政府上台后韩国法院首次认定日本政府和企业在有关二战期间强征劳工事件上负有责任的判决,对今后类似的案件将产生积极影响。据了解,目前在韩国由二战期间遭强征劳工及家属对三菱重工等相关“战犯企业”所提出的赔偿诉讼案件共有14件,韩国法院将陆续对这些案件作出裁决。
法制网首尔8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