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晓迎是五华区法院刑二庭的一位年轻女法官。她告诉记者,司改前她办理的案件都要报庭长审批,自己办案时就会对庭长有依赖心理。司改后自己审案自己判,自己更独立,压力也更大,办案也更认真了。
罗朝峰对记者说:“‘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运行机制也正在云南检察机关逐步形成,办案质量和效率均有所提升。司改后全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数同比上升19.75%,审查起诉一审案件平均缩短11.49天,二审上诉案件平均缩短6天。”
过去法院、检察院领导一般不亲自办案,司改后凡入额的院、庭(室)领导都必须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在7月27日田成有接受记者采访的当天上午,他就亲自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今年以来他已经审理了5起案件。亲自办案让他很开心,他说:“在办案过程中能真切地理解法律关系和法律规定,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解决一些问题,感觉很接地气,很有成就感。”
压力:人少案多的挑战
“近两年我们刑庭每人每年办案140多件,今年到7月每人已经办案160多件,每个周末都在加班,大家都是满负荷地工作。”秦晓迎对记者说,司改后虽然办案效率大幅提高,但在迅猛增长的案件数量面前,有限的员额法官们感受到越来越重的压力。
据统计,近3年来全省法院受理案件数年均增长近10万件,今年1至5月的案件受理数同比上升了8.54%。同时改革后法官数量大幅减少,在配套措施尚不完备的情况下,人少案多的矛盾成为一个普遍性问题。
如何破解这一新难题?田成有认为,在对案多人少问题突出的基层法院增加员额、实行员额动态调整、将案少人少法院的员额适当向案多人少的法院调剂的同时,要积极采取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等手段,加强团队合作,努力激活社会上所有解决纠纷的功能,减轻法官们的办案压力。
保障:“粮草后行”的尴尬
“司改后案件数量激增,法官们经常处于上、下午连续开庭的满负荷工作状态,法官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风险也越来越高。”武子捷告诉记者。
员额法官高强度高责任的工作,必然要求有相对较高的工资待遇来保障。云南法院司改方案规定:全省法院法官按照云南三类人员50%、20%、20%的增资比例,以2015年度全省公务员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奖金总量。然而记者在昆明市基层法院了解到,员额法官们除领到了去年年底增加的工资外,今年以来增加的工资还未兑现。与一些公务员的待遇相比,法官们增加的工资待遇并不多。
“虽然待遇不高,但我们是靠对审判事业的热爱来办案,无怨无悔。”秦晓迎对记者说。
据田成有介绍,司改方案规定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组合模式建立审判团队,但全省法院普遍存在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不足的问题,影响了审判团队效能的发挥。全省法院需要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共8000余人,而全省法院现有政法编制辅助人员仅3000余人,缺口较大。
罗朝峰表示,全省检察机关也普遍存在检察官助理不足的问题,难以达到“一个检察官起码要有一个助手”的要求。受过去长期审批制办案模式影响,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检察院部分员额制检察官的文化水平和能力素质都还不够高,在办案中还不敢大胆履职、独立决定。
目前制约司法改革的因素还较多,田成有认为,主要原因在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各有关部门还没有完全形成改革共识。“要让法官、检察官真正具有高度的荣誉感和权威性,要让司法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司法改革还在路上。”
(本报记者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