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由温州苍南县国土局拆除166宗违建,结果一件都没有得到落实。今年4月,浙江之声对此进行了曝光,当地政府表示会依法严肃处理。记者近日回访发现,部分违建已经拆除,部分违建则被列入暂缓拆除范围,得以保留。有群众对此提出了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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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166宗违建当中,目前已拆除了44宗,其余122宗被列入了暂缓拆除范围。这其中,就有浙江之声前期报道的苍南县望里镇雅儒村吴学源和吴学旋的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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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里镇分管副镇长章显进告诉记者,没有对这两户进行拆违,是因为这两户属于“无房户”。
对“无房户”给予一定的生活保障,投诉人龚象团表示理解。但将这两户认定为“无房户”,龚象团并不认可,他说:“吴学源现在不止在本村有房子,在别的村也有房子,这是我们供电所查出来的。吴学旋也有房子。”
“无房户”的认定决定着违建房屋是否被拆,可谓关系重大。那么,有关部门是如何调查确认“无房户”身份的呢?望里镇政府分管副镇长章显进的说法是,“无房户”的资格由苍南县国土局调查认定,乡镇政府只是配合调查。
章显进:哪些需要拆的,哪些列入缓拆的,哪些可以给它处罚补办的,这些都是职能业务(认定的),业务的东西都在业务部门那里。
记者:那哪些要拆,哪些可以不拆应该是由乡镇报上去的?
章显进:那不是的,也是由国土,这个东西必须建在土地上。
记者:为什么把它纳入暂缓拆除?这个基本情况是国土局搜集呢还是我们乡镇报上去的呢?
章显进:我们乡镇是配合。
章副镇长进一步向记者解释说,在这件事情上,“无房户”的认定,是国土部门一手操办的。苍南县国土局甚至没有通知乡镇配合调查,镇政府对“无房户”的认定不知情。
章显进:他们也没找我们配合,没跟我们说鉴定是无房户要我们配合调查。如果跟我们讲,我们配合他们一起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