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攻坚,相城的思路很清晰。相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金泉介绍,原来,区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资格,作为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的干预还较多。此次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后,区国资局将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直接管理下属企业,推进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并且就授权范围内的资本向区国资局负责,实现国有资产所有权与运营权“两权分离”。
另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区属国企承担大量政策性投资及政府职能,政企不分现象普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经营业绩,导致资产收益率不高。要让企业重回市场浪潮,政府必须下决心帮企业卸下这个包袱。今年5月,相城审议通过《推进区属国资国企改革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清产核资、解包还原等工作,全面梳理区属国资企业历年经营成果、运营情况,厘清政府与企业、企业之间及各地与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排出了明确的时间表。
“解包还原之后,‘亲父子’也要明算账,虽然都是一‘家’的钱。”相城区领导形象地比喻,“以后,国有企业承接政府工程项目,该走市场竞争的,也要公平参与竞争。这样才能彻底切割二者模糊不清的关系,还国有企业市场独立地位,让企业轻装上阵,同时产生应有的资本回报上缴财政。”
创新体制机制
实现国资监管全覆盖
将行政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纳入国资集中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这是最早落地的改革举措之一。相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与考核评价科科长简四辉透露,这一举措涉及“九局一办”和21家企业。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部分单位与下属企业权责不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两者剥离很难一蹴而就。为此,国资部门多次上门讲解政策,召开协调会,相关工作推进迅速。
除了向上扩大监管范围,相城还创新机制,探索将国资监管模式向下延伸到乡镇一级——为乡镇提供一个规范性文件,供其参照执行;提供一个信息化平台,帮助其对人、财、物等实现监管。“在这方面,国内既没有现成的法律条文,也没有可以借鉴的案例。”简四辉说,因为区一级的国资部门不是乡镇国有(集体)资产的出资人,因而也无法履行作为出资人的监管权利,因此选择另辟蹊径“监而不管”。记者了解到,目前,信息化平台正在建设中,规范性文件即将于近日发布。
“在国企改革的过程中,要严防少数人浑水摸鱼,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相城区相关领导介绍,因此,此次改革引入了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确保清产核资和解包还原等工作客观、公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对中介机制的监督责任,要求他们严格遵守行业服务规范。同时,相城区还进一步完善了出资人监督、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职工群众监督“四位一体”监督机制,建立了区属国有资产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人防+技防”的结合。
本报记者 孟 旭 本报通讯员 汪志忠